蔡国烟展示台胞向厦门警方赠送“造福台商”牌匾的老照片。海西晨报记者 唐光峰 摄
【老记者故事】
出镜记者:
蔡国烟《海西晨报》(原《厦门商报》)资深记者
擅长涉台新闻报道和调研,承担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相关书目写作、采编工作。采访过厦门市原市长、原特区管委会主任邹尔均等20多名特区建设决策者、参与者。
海西晨报记者 吴雪莹
1994年3月22日15点26分,在人民大会堂,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在表决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巨幅电子屏上不断跳动的数字牵动着厦门人民的心。
最终,屏幕上的数字定格在2307票——厦门高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这一历史时刻,让长期关注厦门经济特区发展的媒体人、土生土长的厦门人蔡国烟至今还记忆犹新。
“获得立法权,为特区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蔡国烟曾任新华社记者,后任本报记者,见证了厦门从一座封闭的海防小城,成长为国际性现代化港口城市的风雨历程。他用手中的笔记录了厦门获得立法权后,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文明、对台合作等方面的飞跃发展。
为何要争取特区立法权
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后,社会经济大踏步发展。可是,大门打开后,外资应该如何登记注册为当地的企业?如何申请土地使用?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这些都需要有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
而当时,厦门经济特区单行经济法规是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从前期准备到制定出台,至少要历时半年。可是,特区建设日新月异,想要做什么如果都要等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根本就来不及。
蔡国烟说,为此,在1989年3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厦门邀请深圳一同提出授予特区立法权的议案。然而,在接下来三年中,并未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1992年7月1日,深圳先行获得特区立法权,这给厦门增添了极大的信心。
1993年3月,厦门再次向全国人大提出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议案。厦门成为继深圳、海南之后,第三个取得立法权的经济特区。厦门立法工作进入新时期。
如何用好特区立法权
“厦门特区立法既要对全国、全省立法拾遗补缺,又要发挥厦门独特优势,有所创新。”蔡国烟说,1994年9月,厦门根据国家颁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结合厦门特色,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厦门市获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涉台法规,也是国家颁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后大陆最先公布的与该法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与国家颁布的法规不同,厦门制定的《条例》包含经济、政治、权益等多方面的内容,为改善厦门投资环境、保障台商合法权益、吸引台商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底,思明区举行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在一次采访中,蔡国烟偶然得知选区内首次有台商参选,于是联系采访了当事人,报道引起各方关注。
当时,根据《条例》第六章“居民待遇”第39条:“住厦台胞在厦门市的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厦门市的,可以依照选举办法参加选举。”住厦台胞确实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蔡国烟介绍,自1995年《条例》生效以来,这是第一次在厦门市乃至整个福建省有台胞参加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也是台商第一次在大陆参选人大代表。这表明台胞有参与厦门民主政治进程的诉求,也表现出台胞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极大关注。
解决“一市两法”问题
厦门获得立法权时,特区范围还仅限岛内。特区法规只能在岛内实施,岛外就不适用了。所以,厦门就遇到“一市两法”问题的困扰,这给在厦投资的台商造成了不少麻烦。以《条例》为例,由于无法在厦门岛外三个主要台商投资区适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资企业的投资取向和创业意愿。
1996年,福建就这一问题致函全国人大。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但法规中有关国家赋予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方面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所属经济特区。这部分解决了厦门“一市两法”的问题。
2010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厦门全市。当时的50部特区法规适用范围也随之扩大到全市。外资、台商的投资意愿大幅度提升。至此,厦门打破了“一市两法”的尴尬局面,使岛内外一体化有法可依。
【新记者感言】
特区立法助力 厦门经济腾飞
撰文记者:吴雪莹
海西晨报要闻部记者
人社口线记者,见证法制建设为厦门经济特区发展产生的巨大促进作用。
厦门经济特区建立后,厦台贸易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台胞来厦探亲、投资、创业、生活。
以前,台胞在厦如果遇到问题,一般都是向台商协会、台联、台办反映,通过他们和厦门市委市政府沟通解决。随着来厦台胞越来越多,他们也期望能和大陆同胞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希望能参选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厦门依法为台胞在厦投资兴业保驾护航,成为台胞登陆的第一站。记者采访蔡国烟时,他说,由于来厦台胞增多,2012年厦门在海沧法院专门成立了全国首个涉台法庭,集中管辖厦门全市范围内具有涉台因素的一审刑事、行政及民商事案件。他向记者展示了多张老照片,其中有不少台胞为感谢厦门保障其合法权益而送的锦旗、牌匾等。
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厦门共制定了100多部法规和法规性决定,涵盖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文化保护、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海西晨报记者 吴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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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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