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电商开始怎么做了,怎样做农业电商?

(本文从新浪博客搬家过来,新浪博客上线时间:2020-12-30 22:05:30)

本月初,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的“数字三农助力乡村振兴论坛”上,我发表了题为“以电商升级促进农业数字化”的演讲,并将它发在自己的博客上。当时因时间有限,有些内容一带而过,一些观点也是点到为止。此后,在给云南普洱、黑龙江泰来、广东清远等地培训时,我又讨论到相关的话题。现将月初未能展开的关于数字农业和农业数字化的内容整理如下,算是“再谈以电商升级促进农业数字化”吧。其他未展开的相关内容,后面再来续上。

什么是数字农业?什么是农业数字化?

农业电商开始怎么做了,怎样做农业电商?

简单说来,数字农业是指数字技术与农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而形成的现代化农业;而农业数字化则是数字技术及其广泛应用所驱动的农业现代化变革。二者是过程和目标的关系:农业数字化是过程,数字农业是目标。

农业数字化是当今农业现代化的时代特征、战略方向和历史机遇。在中国,农业现代化作为国家的建设目标之一,已经提了几十年。斗转星移,时过境迁,农业现代化作为一个具有时代性的概念,其内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时代,没有数字化的农业现代化是不可思议的。数字化既是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方向,又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

要很好地促进农业数字化进程,实现数字农业的目标,必须遵循其特殊规律。数字技术具有广泛渗透性,可以应用于诸多领域。当我们把数字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就需要充分认识农业的特点。其中,特别是农业涉及的生物活体种养、农产品非标性、生鲜产品储存与流通、自然条件与人工干预等因素,以及农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具有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等多功能,这些共同决定农业现代化及农业数字化的具体内容与样式。因此,我们不能把工业、城市发展等其他领域数字化的经验简单地照搬到农业数字化中来。

农业电商开始怎么做了,怎样做农业电商?

当然,农业数字化也要符合实体经济数字化的共性要求。我们要透过那些具体的相关规划、政策、项目、实施等,去认识和把握以农业数字化旨在推动传统农业向数字农业转型的本质要求。

农业数字化带有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共性的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一是灵敏感知:数字化,首先要提高经济主体对于内、外部变化的感知力,以期耳聪目明、正确决策,知己知彼知环境,百战不殆。对于农业数字化而言,农户、农企等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等主体,通过数字化,特别要提高对社会消费升级、消费者或服务对象的诉求、自身状况、竞争者与合作伙伴的动态,以及技术与市场环境变化的感知力;

二是灵活应变:灵敏感知,为的是能灵活应变。而要能灵活应变,仅仅做到耳聪目明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数字化,真正打通数字神经系统,使之能与自身的实体系统融为一体,增强自己的行动力。对于传统农业企业、服务商、管理者来说,往往还需要经历自身的转型和升级,包括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的变革。

三是赋能创新:在由数字化带来的转型升级中,最重要的变革就是赋能创新。赋能的对象主要是客户和基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要尊重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体验,“让客户参与价值创造”;大农企要“让听得见炮火的人做决策”,鉴于我国个体农户决策的国情农情,政府在鼓励双创、赋能创新的同时,要重视保护和引导,尽量避免他们因片面性和短期性带来的失误;对于龙头企业,还要通过数字化,构建和优化数字生态,为合作伙伴的创新赋能;

四是提升绩效:我们不是为数字化而数字化,数字化的作用最终要体现在绩效上。对于农业数字化的绩效,需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重视农业的多功能属性,农业数字化的绩效,也应是多方面体现的综合绩效;二是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服务商等主体的绩效,应与客户、消费者和社会的绩效统一起来。农业数字化,要为他人、为服务对象、为农业整体和社会带来价值,在此前提下不断改善自己应得的效益。

农业电商开始怎么做了,怎样做农业电商?

农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农业数字化,包括对农业对象、环境、过程和结果的数字化应用,其内容也非常丰富。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包括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在这里,任何单一环节的数字化应用,都是农业数字化的一部分,并不等同于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但它又有助于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因此,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可以有不同的切入点、发力方式和促变路径。

回到我国农业数字化的实践中来,像农信互联“猪联网”那样的农业物联网数字化应用,如他们数字化“5步走”所言,是从生产的线上化切入;像布瑞克县域农业大数据的应用,选择从政府对农业的政务管理切入;而像益农信息社,显然是从服务便捷化来切入;那么,电商则发生在交易环节,电商进农村、农产品的网销和农业投入品的网购,都是农业流通方式的转型,是从农业经营网络化切入的。这些数字化应用不会只停留在它们所处的环节,由于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这些数字化应用产生的变革力,必然会向其他环节传导,进而对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产生助推作用。

由此可见,以电商应用切入和助推农业数字化转型,是促进和实现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的路径之一。

不仅如此,结合此前论述到经过“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电商快速覆盖,已率先形成规模化、体系化的能力,和电商已成为农业数字化的先导与基础,但有待通过拓展应用提质增效的情况,所以下一步,以电商升级促进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理所当然应成为必要的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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